陳嬰者,東陽人。少脩德行,箸稱鄉黨。秦末大亂,東陽人欲奉嬰為主,母曰:“不可!自我為汝家婦,少見貧賤,壹旦富貴,不祥!不如以兵屬人:事成,少受其利;不成,禍有所歸。”
範玄平為人,好用智數,而有時以多數失會。嘗失官居東陽,桓大司馬在南州,故往投之。桓時方欲招起屈滯,以傾朝廷;且玄平在京,素亦有譽,桓謂遠來投己,喜躍非常。比入至庭,傾身引望,語笑歡甚。顧謂袁虎曰:“範公且可作太常卿。”範裁坐,桓便謝其遠來意。範雖實投桓,而恐以趨時損名,乃曰:“雖懷朝宗,會有亡兒瘞在此,故來省視。”桓悵然失望,向之虛佇,壹時都盡。
三年之丧,以其丧拜;非三年之丧,以吉拜。三年之丧,如或遗之酒肉,则受之必三辞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则不敢辞,受而荐之。丧者不遗人,人遗之,虽酒肉,受也。从父昆弟以下,既卒哭,遗人可也。县子曰:“三年之丧,如斩。期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之丧,虽功衰不吊,自诸侯达诸士。如有服而将往哭之,则服其服而往。期之丧,十一月而练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期之丧,未丧,吊于乡人。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执事。小功缌,执事不与于礼。相趋也,出宫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相问也,既封而退。相见也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,非从主人也。四十者执綍:乡人五十者从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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蘇峻東征沈充,請吏部郎陸邁與俱。將至吳,密敕左右,令入閶門放火以示威。陸知其意,謂峻曰:“吳治平未久,必將有亂。若為亂階,請從我家始。”峻遂止。
蔡司徒在洛,見陸機兄弟住參佐廨中,三間瓦屋,士龍住東頭,士衡住西頭。士龍為人,文弱可愛。士衡長七尺余,聲作鐘聲,言多慷慨。
謝奕作剡令,有壹老翁犯法,謝以醇酒罰之,乃至過醉,而猶未已。太傅時年七、八歲,箸青布褲,在兄膝邊坐,諫曰:“阿兄!老翁可念,何可作此。”奕於是改容曰:“阿奴欲放去邪?”遂遣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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