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期之丧,三年也;期之丧,二年也。九月七月之丧,三时也;五月之丧,二时也;三月之丧,一时也。故期而祭,礼也;期而除丧,道也。祭不为除丧也。三年而后葬者必再祭,其祭之间不同时而除丧。大功者主人之丧,有三年者,则必为之再祭。朋友,虞祔而已。士妾有子,而为之缌,无子则已。生不及祖父母诸父昆弟,而父税丧,己则否。降而在缌小功者,则税之。为君之父母、妻、长子,君已除丧而后闻丧,则不税。近臣,君服斯服矣;其余,从而服,不从而税。君虽未知丧,臣服已。
諺曰:“後來領袖有裴秀。”
…相关:霸道总裁虐妻记之:娇妻哪里逃?、你说你有点绿、我在泛大陆称王了、日常生活观察日志、下次再来好好爱我吧、我会变勇敢、回来打好牌了、你是我唯一的曙光、咏松:冬松赞、男一男二是绝配
曾子问曰:“废丧服,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?”孔子曰:“说衰与奠,非礼也;以摈相可也。”
王江州夫人語謝遏曰:“汝何以都不復進,為是塵務經心,天分有限。”
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