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杂文故事集

杂文故事集

作者:巫马晓萌

类别:历史

状态:连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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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更新:2025-02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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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天子之六府:曰司土、司木、司水、司草、司器、司货,典司六职。

  三年之丧,以其丧拜;非三年之丧,以吉拜。三年之丧,如或遗之酒肉,则受之必三辞。主人衰绖而受之。如君命,则不敢辞,受而荐之。丧者不遗人,人遗之,虽酒肉,受也。从父昆弟以下,既卒哭,遗人可也。县子曰:“三年之丧,如斩。期之丧,如剡。”三年之丧,虽功衰不吊,自诸侯达诸士。如有服而将往哭之,则服其服而往。期之丧,十一月而练,十三月而祥,十五月禫。练则吊。既葬,大功吊,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期之丧,未丧,吊于乡人。哭而退,不听事焉。功衰吊,待事不执事。小功缌,执事不与于礼。相趋也,出宫而退。相揖也,哀次而退。相问也,既封而退。相见也。反哭而退。朋友,虞附而退。吊,非从主人也。四十者执綍:乡人五十者从反哭,四十者待盈坎。

  孟萬年及弟少孤,居武昌陽新縣。萬年遊宦,有盛名當世,少孤未嘗出,京邑人士思欲見之,乃遣信報少孤,雲“兄病篤”。狼狽至都。時賢見之者,莫不嗟重,因相謂曰:“少孤如此,萬年可死。”



简介:

  庾道季雲:“思理倫和,吾愧康伯;誌力強正,吾愧文度。自此以還,吾皆百之。”

  陳仲弓為太丘長,有劫賊殺財主主者,捕之。未至發所,道聞民有在草不起子者,回車往治之。主簿曰:“賊大,宜先按討。”仲弓曰:“盜殺財主,何如骨肉相殘?”

  劉萬安即道真從子。庾公所謂“灼然玉舉”。又雲:“千人亦見,百人亦見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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